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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本科助学班招生宣传咨询工作职责

来源:未知  点击数: 录入时间:2010-06-19 16:27

    为了保证2010年自考全日制助学班招生宣传咨询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范招生的文件精神,提高对规范招生的认识,严格按照学校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招生工作要求,做好招生宣传咨询工作。
    2、认真学习《自考招生宣传咨询工作人员手册》,了解学校办学基本情况及办学优势和特色,熟练掌握自考招生相关业务知识,真实、准确地宣传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
    3、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宣传咨询工作人员须佩证上岗,谈吐文雅,举止文明,接待考生和家长要热情,回答问题要耐心。
    4、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做到五不:“不做虚假宣传,不参与中介组织和其它个体人员的招生行为,不收受考生和家长的任何财物,不收取考生报名费及床位费,不对考生和家长作任何超出学校招生政策之外的承诺”。
    5、不将招生办公场所租借给校外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及其他活动,不在校内指定的招生咨询现场以外的任何地方摆摊设点、争抢生源。
    6、自考招生宣传咨询及报名登记工作统一在继续教育学院的组织协调下进行,严格按照省自考招生报名所需要的字段指导学生如实报名,并做好登记,汇总后报自考招生办履行录取手续。